
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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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县域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以高质效履职多维度、系统性推进知识产权保护。
以有力组织领导奠定履职基础。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系统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下设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综合协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履职。跨部门抽调两名部门负责人和办案骨干成立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办案组,对依法受理的涉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同步开展审查评估,对发现的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案件等监督线索依法综合履职,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力度。
以专业办案团队确保精准规范。牢固树立知识产权检察职能一体化融合履职工作理念,逐案开展“一案四查”,以刑事案件办理带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发力,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于每一起案件中。在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案中,办案团队受邀提前介入刑事案件侦查,提出加强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赔偿责任主体等取证意见,完善综合履职证据体系。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同步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质性开展证据审查,稳慎选择惩罚性赔偿主体、准确认定赔偿金额和责任承担方式,所提39万余元惩罚性赔偿金等诉讼请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同时,对一名被不起诉人依法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审查,行政机关已对违法行为人行政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以制度机制建设形成保护合力。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办案团队及时总结案件办理经验,针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问题制定《涉知识产权案件主要证据收集指引》,将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公益保护等内容融入该证据收集指引,为开展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明确调查取证方向。针对履职过程中发现的辖区内植物新品种、专利权、版权等占比较大的实际情况,联合四家行政机关会签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工作制度》,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力配合,共同有效打击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县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提供了制度基础,进一步加强县域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办理的协作配合。
以多元综合履职展现治理成效。立足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中涉及版权、专利权较多的实际情况,在非遗产业孵化基地设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系点”,梳理非遗项目在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领域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结合典型案例为非遗项目传承人、非遗企业代表答疑解惑,并提出非遗保护与特色农产品融合发展意见建议。针对辖区部分企业反映知识产权侵权等问题线索,从证据固定、司法鉴定等方面向企业提供咨询意见,经引导企业依法维权后,双方达成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的和解协议。
下一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区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持续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完善综合履职工作机制,深化部门协作配合,围绕海原县“一主四特”产业布局,聚焦“西海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保护,持续做好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